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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文台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活动要求
时间:2019-04-30 作者: 点击:

  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等部分,不低于5学分。其中,“社会实践”是指在学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步入社会进行社会接触,提高个人能力,触发创作灵感,完成课题研究,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以求和社会有更大的接触,对社会做出贡献的活动。主要包括我台或相关单位组织的各类科技文化辅导、科技宣传与咨询、志愿者活动、义务劳动及便民服务、文艺下基层等活动。 

  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作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修环节之一,研究生在学期间须积极参加我台组织的各类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活动,要求:硕士参加学术报告不少于15次,并同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获得2学分;博士参加学术报告不少于20次,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参加学术报告不少于30次,并同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获得2学分。具体参与情况以学术报告/社会实践活动组织部门提供的签到表或相关证明为依据。 

  在完成以上2学分的基础上,若研究生在国际、国内及台级各类学术会议上作报告,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相应学分。必修环节各项学分具体如下: 


序号

内容

学分

备注

1

开题报告

1.0

必修学分

2

中期考核

2.0

3

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

2.0

参加学术报告

作学术报告

国际口头报告

3.0

本项不可累计,取最高学分

国内口头报告

2.0

台内口头报告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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